校园服务

校门出入管理规定

1、本院师生员工以及外单位进入校园办事的人员,要自觉遵守校门出入管理规定。

2、机动车出入校门凭通行证放行,无证登记,自行车下车推行。

3、进入校园的机动车辆严禁鸣喇叭,必须限速5Km/小时内行使,避让行人,并按指定地点停车。

4、严禁出租车进入校园。

5、严禁社会闲散人员、精神病患者、醉酒人员、捡拾垃圾人员等进入校园。严禁校外人员进校传销、张贴广告、散发传单等。

6、严禁外校学生和其他人员私自进入校内运动场馆玩球、嬉闹、打架斗殴。

7、师生员工携带物品外出,凭物品放行单放行,并自觉接受校卫队检查。

8、按学校规定的作息时间开启和关闭校门,就寝后禁止学生私自出校。

9、对违反上述规定者,将视情给予告诫、教育或处罚。有违法行为的,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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