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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

 

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2009919重新修订)

 

根据200951日起实施的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公安部关于《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令〔2001〕第61号)的要求,结合落实《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消防安全管理条例》,为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师生员工的人身和学院财产安全,保障学院各项工作顺利进行,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健全责任机制,最大限度减少火灾危害,确保师生员工的人身和学院财产安全,确保学院安全稳定。

二、组织机构

(一)学院设立灭火指挥部,其组成如下:

总 指 挥:吕英华

副总指挥:薛玉山  石晓峰

    员:刘长友  初玉生  夏晓平  刘丰军  林以和 

李建辉      贾延涛  董国山   

(二)学院指挥部下设灭火行动组、通讯联络组、疏散引导组、救护组、现场物品抢救组。

1.灭火行动组

  长:初玉生

副组长:董国山

  员:校卫队全体人员、发生火险单位人员及校内可调动人员

2.疏散引导组

       长:刘丰军

     副组长:林以和       

       员:发生火险单位责任人

3.救护组

       长:夏晓平

       员:医务室医生、护士

4.现场物品抢救组

       长:贾延涛

       员:火灾单位人员若干名

5.通讯联络协调组

       长:李建辉

       员:办公室成员

三、报警和接警处置程序

(一)报警。发生火灾后,发现单位要立即向学院保卫处报警,并说明着火地点、部位、火险情况。紧急情况,火势已起难以控制,立即报火警119。校内报警电话:东区84537141 西区84575110

(二)接警。保卫处接到报警后,根据发现火险报告的情况,立即判明火险的性质(故意纵火、燃气火险、电路火险、爆炸火险、实验火险、违规用电器火险、违章作业火险等),迅速组织灭火队员赶赴现场。同时通知相关部门切断电源、关闭燃气阀门等,并向学院主管领导报告,视火险情况报119火警,请求消防队支援。

 四、扑救初期火灾的程序和措施

(一)必须贯彻“速战速决和集中兵力打歼灭战”的指导思想及“先控制、后消灭”的基本原则。

(二)初始火灾单位的处置程序。

发生火灾时,楼宇管理员要组织人员及时使用本单位的灭火器和消火栓进行扑救,有效地控制火势,阻止蔓延速度。同时组织人员有序疏散并报警。学院领导及灭火队员赶到火灾现场后,楼寓管理员要简明汇报火灾情况,为领导决策提供准确信息。

(三)不同部位初始火灾的处置程序。

   1.学生公寓学生寝室发生火灾,楼寓管理员应立即赶到火灾现场,组织人员利用周围一切能够运用的灭火条件(灭火器、消火栓、水盆),扑灭火灾或阻止火势蔓延,同时组织学生疏散。

   2.学生餐厅操作间发生起火,餐厅负责人和管理人员应立即赶到火灾现场,指挥操作间人员切断电源、燃气源,利用灭火器材扑灭火灾或阻止火势蔓延,同时组织就餐人员疏散。

   3.教学楼内教室发生火灾,正在上课时,教师应组织学生利用灭火器材进行灭火,楼房管理员接警后应迅速赶到现场,切断电源,组织人员进行扑救并做好学生疏散工作。

   4.图书馆、体育馆等局部发生火灾时,单位负责人及管理员,按照本单位制定的应急预案,一边利用灭火器材扑灭火灾,一边组织人员疏散,避免人员受伤,减少物品损失。

(四)不同性质初始火灾的处置原则。

 1.因违章使用电器造成超负荷或短路而引起火灾,应立即切

断电源再进行扑救,避免因导电造成伤亡。

2.因使用燃气不当而引起的火灾,应立即关闭燃气阀门切断气源,待喷出来的气体燃完再进行灭火,避免喷出气体蓄积引起爆炸、中毒事故。

3.因违规使用有毒物品(化学实验)而引起的火灾,应迅速组织人员疏散,待专业人员前来增援灭火,避免造成人员中毒伤亡。

4.因爆炸而引起的火灾,应用水流冷却着火油(气)罐,防止其受热变形或破裂再次发生爆炸,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和伤亡。

5.因其他不明原因引起的火灾,起火单位管理人员应迅速判明起火原因,根据不同情况组织灭火。

五、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

(一)现场疏导。

 火灾一旦发生,单位、部门负责人及楼寓管理人员,要听从指挥部的指令,迅速组织楼内人员从安全通道有序疏散,撤离火灾现场。校卫队北、西门卫负责为前来灭火的消防部门人员、车辆清除道路障碍,开辟通道,引导其进入火灾现场。总务处负责为消防人员就近提供消防水源,积极配合消防部门进行扑救。

(二)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

 1.学生公寓、学生餐厅、图书馆、体育馆、教学楼等部位发

生火险时,楼管人员在现场指挥员的指挥下,按照各单位制定的疏散应急预案,迅速打开疏散通道,组织人员有序撤离火灾现场至安全地带。

2.现场指挥组成员,在火灾初始阶段,应准确判定火情,正确通报火灾情况,镇定地组织指挥疏散。要利用广播、喇叭、喊话等形式,说明起火部位和火势严重程度;说明哪些部位的人员需要疏散,哪些部位是安全的;说明利用哪条疏散通道和到达何处最安全;说明疏散通道及采取的措施,减轻人们对火灾的恐惧,稳定情绪,维持疏散秩序。

3.对火势较大,直接威胁人员安全,影响疏散时,现场指挥组应立即组织有关精干人员,会同起火单位工作人员与及时到达火场的消防队员,可利用各种灭火器材及水枪,全力堵截火势,掩护被困人员疏散。如人员较多,由于惊慌混乱而造成疏散通道和出入口堵塞时,要采取必要的手段强制疏导,防止出现伤亡事故。

4.对疏散出来的人员,要加强脱险后的管理,制止脱险者重返火场内,必要时应在建筑物内外的关键部位配备警戒人员。

六、通讯联络、安全防护救护的程序和措施

(一)通讯联络程序。

 保卫处接到报警后,要迅速向学院领导汇报并视情向消防部门请求支援,启动灭火应急疏散预案。通讯联络组迅速通知有关战斗组集结,随时下达指挥部命令;迅速启动学院广播站或公寓广播室。

(二)安全防护程序。

当火势危及到人员生命安全时,疏散和抢救生命是灭火指挥部的主要责任;火势威胁到贵重物资时,要尽力保护和疏散贵重物资;当火势向上下左右不同方面蔓延时,要利用现有灭火器具阻止火势发展;当火场有爆炸、倒塌、扩大灾害事故等特殊险情时,要指挥人员撤离险区。灭火指挥部根据火场情况,在公安消防人员到来之前,必须把首先到场的灭火力量用于火场的主要方面,在保证人员安全的情况下,最大限度地控制火势蔓延。

(三)火场救护的程序。

  1.安全救护组赶赴火灾现场后,按照灭火指挥部的指令,就

近组织火灾伤员救护,根据人员伤情作出留置观察或转送医院。视情况与120救护联系,或报指挥部调派校内车辆。

  2.现场物品抢救组在火灾扑灭后,根据指挥部的指令要维护

起火点现状,以备公安消防部门查清起火原因和确定火灾责任,同时清理和清点过火物品和烧毁物品,以备评估火灾损失。

七、各校区、各有关单位、部门及各楼宇要根据学院的应急预案,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并抓好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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