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 黑 除 恶
2020年是实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三年为期目标的决胜之年,关于扫黑除恶这些知识快来复习一下吧!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知识
2018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明确从2018年1月23日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为期3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扫黑除恶中的“黑”是指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恶”指的是恶势力、恶势力犯罪集团。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两个一律”是指:对涉黑涉恶犯罪案件,一律深挖其背后腐败问题。对黑恶势力“关系网”“保护伞”,一律一查到底、绝不姑息。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提出“三个结合”即:把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把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和反腐败、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把扫除黑恶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级党委、政府的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各级政法部门主要领导是直接责任人。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哪些工作措施?
答:摸线索、打犯罪、挖“保护伞”、治源头、强组织。
什么是十大重点行业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
答:深入开展社会治安、乡村治理、金融放贷、工程建设、交通运输、市场流通、自然环保、信息网络、文化旅游、教育卫生等十大重点行业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