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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物招领】2018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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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


当发现自己的贵重物财物丢失后,首先回忆自己丢失财物的时间和地点,若是在学校某处丢失的,请尽快到保卫处进行登记、询问、认领。


认领方式


认领地点:东区行政楼负一楼保卫处001办公室。

个人认领物品时,凭有效证件进行认领。




保卫处

2018年11月11日





   



编辑:刘新颖、吴为治

校对:吴玲玲

指导/审核:保卫处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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