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
当发现自己的贵重物财物丢失后,首先回忆自己丢失财物的时间和地点,若是在学校某处丢失的,请尽快到保卫处进行登记、询问、认领。
认领方式
认领地点:东区行政楼负一楼保卫处001办公室。
个人认领物品时,凭有效证件进行认领。
保卫处
2018年11月11日
编辑:刘新颖、吴为治
校对:吴玲玲
指导/审核:保卫处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