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服务

处长职责

一、负责保卫处全面工作,履行保卫工作的各项职责,并对学校领导负责。

二、在学校的领导下,贯彻落实上级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有关会议精神,完成学校布置的安全保卫各项工作任务。

三、组织本处人员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和保卫工作的业务知识,提高全处同志的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

四、抓好全处的队伍建设工作。关心同志的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培养忠诚可靠、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精神,不断提高整个队伍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

五、建立健全保卫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

六、负责部署治安、防火等各项保卫工作任务,总结学期和学年工作,制定新学年工作计划。

七、组织落实防火、防盗、处置突发事件等各项防范工作。

八、组织检查、指导、督促各单位(部门)安全防范工作的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处置。

九、在学校领导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综合治理各项工作任务。

十、负责做好防范基础调研工作。根据学校防范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新动向分析研究制定新的防控措施和对策,适时部署专项防控工作,不断加强和提高防范工作水平。

十一、负责组织协调平安校园创建工作的考核验收工作。

十二、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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