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服务

治安办公室工作职责

一、积极开展法制安全教育,增强师生员工的法制观念,提高师生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预防案(事)件的发生,营造师生广泛参与的治安防范氛围。

二、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指导各部门建立健全安全工作岗位责任制。开展经常性安全检查,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督促治安隐患整改工作。

三、负责处理校园内发生的一般案件和纠纷,协助公安机关查处校内发生的治安案件及刑事案件,配合公安机关开展其他专项工作。

四、对学校治安状况进行调查研究,掌握发案规律,就出现的突出问题,提出治理意见和方案,适时开展专项治理工作。

五、负责校内的治安管理,维护校园治安秩序,做好各种大型活动和重要领导来访的安全保卫工作。

六、负责校内公共场所、经营网点、流动人员的治安管理。加强对放射性物品和剧毒性化学危险品的管理。

七、负责维护学校治安防控系统的正常运转和接处警工作,接待师生员工报警和求助,处置突发事件,保障学校师生员工的人身财产安全。

八、负责校园治安巡逻,盘查可疑人员,发现和制止现行违法犯罪行为。处置社会闲散人员、精神病患者、醉酒人员、捡拾垃圾人员等在校园内逗留,处置商贩和社会人员在校园内张贴广告、传单、传销推销物品、摆摊设点。

九、.组织开展对出纳员、保管员和门卫更夫等进行安全培训。

十、负责驻校保安队的监督、管理工作,抓好保安队的业务训练,岗位培训和思想政治工作,部署保安队临时性重大工作任务。

十一、指导各单位落实“人防物防技防”等防范措施,实施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十二、负责校园交通管理,处理校内发生的一般交通纠纷,协助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理校内发生的交通事故。

十三、完成保卫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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