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兄弟院校发生的“失窃”案件,学院召开安全防范工作紧急会议。
一、各单位要把好用人关
总务处、公寓办协助人事处对门卫、更夫等工勤人员进行重新审查。要选好人、用好人,把好用人关。
二、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
1.寒假期间,行政楼、教学楼要在晚18:00~18:30工作人员下班后锁门,值班员定时巡楼检查;各公寓在没有学生住宿情况下要全天锁大门,有学生住宿情况下公寓办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锁门时间。
2.暑假期间,行政楼、教学楼要在晚20:00~20:30工作人员下班后锁门,值班员定时巡楼检查;各公寓没有学生住宿情况下,要全天锁大门,有学生住宿情况下21:00~21:30锁大门。
3.开学后,行政楼、教学楼按已规定时间清楼、锁门。各公寓按晚上规定的学生归寝时间锁门。
4各楼宇锁门后,外来人员不经保卫处允许,一律禁止进入楼内。
5.水暖、电工、燃气、防火等相关部门晚上需要检查维修,必须持有带照片的工作标牌,各楼值班人员要经过身份核对后方可开门。否则,必须经保卫处允许(突发紧急情况除外)。
6.门卫(更夫)值班人员要忠于职守,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漏岗,由于疏于管理发生事故,将追究负责部门领导和当班人员的责任。
7.各楼宇的门卫室要在明显处张贴报警、火警、急救、院办、保卫处、值班室等急用电话。
三、加强校园安全秩序管理
1.保卫处对学院保安员、中心监控室的工作负有管理职责。应按照保安和中心监控室工作规定加强监督管理。
(1)东西校区大门要加强对外来人员和车辆的管理,特别是假期外来车辆要做好登记备案。
(2) 保安员对校园的巡逻检查要到位,特别要加强对校园周边围栏的检查,发现问题和可疑情况及时处理。
(3)加强对保安工作人员培训教育,提高保安员的责任意识和自身素质。
(4)加强对中心监控室的管理,保证做到24小时监控,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2.院办对干部值班负有排班和管理职责。干部值班应做到按时到岗,认真负责,不漏事、不误事、不瞒事,要加强对各楼宇值班及校园周边的检查、巡查。遇有各种突发、应急事件,值班人员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3.总务处、饮食服务中心和公寓办加强对工勤人员的管理教育,对穿越学校围栏及违反学院物品出入校门管理规定的人员,要从严处理直至辞退。
四、各有关部门不得在办公室存放现金;各单位要教育教职员工,不要将钱和贵重物品存放在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