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服务

消防安全制度

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

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一、学校各单位应当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对本单位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学校各单位应当根据本单位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及时督促整改火灾隐患。

三、学校保卫处是消防安全工作的职能部门,应当对学院各单位遵守消防法律、法规的情况依法依规进行监督检查。

四、学校保卫处,负责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在进行消防监督检查时须两人以上。

五、学校保卫处,在组织防火监督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的,应当通知有关单位或个人立即采取措施消除火灾隐患;不消除火灾隐患或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可能严重危害公共安全,应依照规定对危险部位或场所采取临时查封措施;并以书面报告学校,予以整改。

六、学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进行每日巡查,并确定巡查人员、内容、部位和频次。其他单位可以根据需要组织防火巡查。

七、巡查、检查的内容应包括:

1、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灯是否完好;

3、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4、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

5、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情况;

6、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八、学校的礼堂(报告厅、演播厅等)、图书馆、微机室在营业、对外开放期间的防火巡查、检查应当至少每两小时一次;营业、开放结束后应对场所进行检查,消除火灾隐患。

九、防火巡查、检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危险,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告。发现初期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及时补救。防火巡查、检查应填写巡查、检查记录,并在记录上签名。



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

2019年10月  



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

用火安全管理制度


一、除生产生活、教学实验、学生食堂使用固定明火设备外,其他临时用火的由用火单位提出申请,经学校保卫处审批后发给《用火证》,在确保消防安全的情况下,方可使用。

二、固定使用明火的单位,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产品标准,应当符合消防安全的要求。

燃气用具的安装、使用及线路、管路的设计、敷设、维护保养、检测,必须符合消防安全标准和管理规定。

三、严禁在火源附近堆放可燃物品;严禁在公共场所焚烧废纸、废物,吸烟等,带火残灰严禁倾倒室外;在室外工作需要用明火,必须有专人看守,做到“人离火灭”。

四、严禁在教学楼、车库、图书馆、档案馆、资料室、微机室或其他规定的禁烟区域内吸烟。

五、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遇有大风天气时不得在露天焊接作业。

六、举办大型集会等活动,主办或承办单位应当在具备消防安全条件后,向保卫处报备,保卫处对活动的现场进行消防安全检查,经检查合格后方可举办。



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

2019年10月  



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

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一、学校各单位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各单位对存在的或者被学院消防机构、上级消防部门查出的火灾隐患,应及时予以消除和改正,并将整改结果上报保卫处。

二、防火安全重点单位,应建立防火档案。防火档案应包括防火情况、防火安全管理情况。防火档案应当详细、全面反映防火工作基本情况,并由单位和保卫部门分别管理(各存一份),存档备查。

三、对下列违反防火安全规定的行为,保卫部门责成有关人员当场改正并督促落实:

1、违章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场所的;

2、违章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等违反禁令的;

3、将安全出口封闭、遮挡,或者占用、堆放物品影响疏散通道畅通的;

4、消火栓、灭火器材被遮挡影响使用或者被挪作他用的;

5、常闭式防火门处于开启状态,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影响使用的;

6、消防设施疏于管理、值班人员和防火巡查人员脱岗的;

7、违章关闭消防设施,切断消防电源的;

8、其他可以当场改正的行为。

违反前款规定的情况,以及改正情况应当有记录并存档被查。

四、对于不能及时消除的火灾隐患单位应将存在的火灾隐患向学院及相关单位的校级安全责任人或者消防安全工作主管领导报告,提出整改方案,确定整改措施、期限,以及负责整改的部门、人员,并落实整改资金。

五、火灾隐患整改完毕,负责整改的部门或者人员应当将整改情况记录报送消防安全责任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

六、对消防救援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学校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积极整改,并写出火灾隐患整改复函,报送消防救援机构。



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

2019年10月  


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

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一、学校配置在各单位的消防设施、器材,该单位的防火安全责任人对其负有维护、管理的责任,并指定专人定期检查,确保完好有效。

二、在维护、检查中发现消防设施、器材有损坏、失效、报废、丢失等情况需及时通知保卫处。

三、各单位有责任和义务依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对消防设施、器材的配置方案,提出合理化建议。报学校批准后实施。

四、各单位严禁将配置在各辖区内的消防设施、器材拆、卸、损坏,随意挪动位置或减少数量;严禁在消防设施附近堆放障碍物;清扫或施工等不得使用消火栓。

五、保卫处对全校的消防器材、灭火器具等消防设施有更换、调配、增补、管理的权利,并对全校的消防设备、器材、设施登记,归案备查。



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

2019年10月  


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

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一、学校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对师生员工应当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

宣传教育和培训内容应当包括:

1、有关消防法律、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2、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和防火措施;

3、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4、报火警、扑救初期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

二、人员密集场所对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培训应当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培训的内容还应包括组织、引导在场群众疏散的知识和技能。

三、各单位应当组织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教职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安全培训。

四、新生入学的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纳入新生入学教育,由学生处、保卫处安排具体实施。

五、各单位应当经常召开消防安全会议,及时传达学校消防安全会议精神,落实会议要求,向本单位的师生员工宣传防火、灭火、疏散逃生等常识。

六、应当接受消防安全培训人员:

1、学校及各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

2、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学生宿舍管理人员;

3、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和特殊工种人员;

4、其他依照规定应当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人员。



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

2019年10月  


消防安全“四懂”


一、消防安全“四懂”

(一)懂本岗位发生火灾危险性:

具体内容为电源;可燃、易燃品;火源。

(二)懂预防火灾的措施:

加强对可燃物质的管理;管理和控制好各种火源;加强电气设备及其线路的管理;易燃易爆场所应有足够的、适用的消防设施,并要经常检查,做到会用、有效。

(三)懂灭火方法:

冷却灭火方法、隔离灭火方法、窒息灭火方法、抑制灭火方法。

(四)懂逃生方法:

1.自救逃生时要熟悉周围环境,要迅速撤离火场。

2.紧急疏散时要保证通道不堵塞,确保逃生路线畅通。

3.紧急疏散时要听从指挥,保证有秩序地尽快撤离。

4.当发生意外时,要大声呼喊他人,不要拖延时间,以便及时得救,也不要贪恋财物。

5.要学会自我保护,尽量保持低姿匍匐前进,用湿毛巾捂住口鼻。

6.保持镇定,就地取材,用窗帘、床单自制绳索,安全逃生。

7.逃生时要直奔通道,不要进入电梯,防止被关在电梯内。

8.当烟火封住逃生的道路时,要关闭门窗,用湿毛巾塞住门缝隙,防止烟雾侵入房间。

9.当身上的衣物着火时,不要惊慌乱跑,要就地打滚,将火苗压住。

10.当没有办法逃生时,要及时向外呼喊求救,以便迅速地逃离困境。



上一篇:保卫处工作制度 消防安全制度

下一篇:关于学生安全工作考核的补充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