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充分体现学生安全工作考核方面的科学合理和公平公正性,进一步完善学生安全考核工作制度,根据学校每月对学生工作的考核,安全保卫方面所占总分20%的比例,作出如下补充规定:
1. 安全防火、治安稳定每月无违章违纪的院(系),按20%计算,满分是20分。
2. 安全防火、治安稳定方面保卫检查无违章,院(系)自查出违章的仍按20%给打分(有第4、5条情况除外)。
3. 安全防火、治安稳定方面有违章、违纪,按19%计算,最高不能超过19分(例如:安全防火打115分,治安稳定打80分,安全防火、治安稳定分别得19分和15.20分,平均实得分数是17.10分)。
4. 违章情况属于《平安校园创建工作考核表》38~41条中任何一条,按表中分值在学生工作考核保卫所占20分中直接扣除。
5. 违章情况属于《平安校园创建工作考核表》25~32条中任何一条,都为0分。
6. 所有加分在平安校园创建工作考评中有效,在学生工作考评中100分封顶。
保 卫 处
附件:
1.《平安校园创建工作考核表》38~41条
38、发生3人以上群殴的 |
每人次扣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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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发生持戒伤人案件的 |
每起扣10-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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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违法犯罪刑拘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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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起扣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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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发生现金万元以上,不足五万元盗窃案件的。 |
每起扣10-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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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平安校园创建工作考核表》25~32条
25、发生聚众闹事给学院造成政治影响的;聚众斗殴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的。 |
26、发生特大案件或恶性事故,造成严重损失或恶劣影响的。 |
27、在生产经营、实验、实习中发生重大人身伤亡事故及造成重大财产损失的。 |
28.发生现金五万元(含五万)以上盗窃案件的;存在治安、防火隐患,主管部门检查提出整改建议,而无有效改进措施发生火灾或事故,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人员伤亡,给学校造成社会影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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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发生严重群体食物中毒事件的。 |
30、剧毒、*********品、放射性物品被盗、丢失等严重危害师生及社会安全的。 |
31、发生严重失密、泄密、窃密及其他危害国家安全事件的;发生重大网络安全事故的 |
32、经平安校园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认为不够达标的。 |